泉信院教函〔2024〕8号
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(中心):
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,消除安全隐患,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,现将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加强组织领导,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制
各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,牢固树立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的思想,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,坚持“谁主管、谁负责,谁使用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按照本单位建立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,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,管理责任落实到每间实验室,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制度,为学校教学和科研工作保驾护航。
二、做好全面排查工作
各相关单位和实验中心应于放假前,对所管辖的实验室进行安全自查,对重点区域应进行安全专项检查,确保符合安全要求。对于存在的安全问题,应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,消除各类隐患;同时,要根据实验室特点制定出本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。重点做好“防火、防水、防盗”等工作,防患于未然。
三、做好安全管理常规工作
加强实验室内水电、消防、常规仪器设备、贵重仪器设备及防护设施等安全管理工作,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。严禁在实验实训场所进行与实验无关的任何活动,严禁在实验场所住宿及存放个人物品。各相关单位和实验中心自查后,对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,应切断相关电源,关闭供水系统阀门,锁闭门窗,统一贴上封条。
四、强化假期值班巡查制度
各单位要结合实验室特点,落实假期值班安全巡查制度。寒假期间各单位值班人员要定期检查实验室安全状况,做好实验室安全巡查和防范工作,发现涉及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情况应妥善处置,并及时上报。
请各教学单位、相关部门领导高度重视,认真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,严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。
泉州信息工程学院教务处
2024年1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