泉信院教函〔2024〕12号
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开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
各教学单位:
为确保新学期实践(实验)教学安全、有序进行,根据工作安排,学校组织对各级各类实验室、实训基地、研究性实验场所等重点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,现将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要求
各单位要强化安全红线意识,牢固树立“隐患就是事故”的忧患意识,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,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,彻底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,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二、组织形式
1.单位自查。请各学院在2月24日—2月25日自行组织全面检查,及时发现问题、解决问题。
2.学校检查。教务处组织校安全检查小组在2月25日前对全校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。
三、工作安排
1.各学院结合自身实际,对照教育部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3)》(见附件)的内容,组织对本学院所属实验室进行逐项自查,并按照要求,尽快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网络和制度体系。
2.各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并及时整改,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,并做好整改记录。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,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。各单位首先要立足自身设法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对于需要学校协调解决的问题需及时报教务处。
3.重点检查内容:
(1)实验室工作环境。主要包括实验室布局是否合理,环境卫生是否整洁,实验室物品、废弃物摆放是否合理有序。坚决杜绝在实验室睡觉、做饭、电车充电等行为。
(2)实验室安全文化建设。主要包括实验室规章制度是否上墙,安全信息牌,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齐全,消防设置信息牌、废弃物存放指示牌、压力容器信息牌等。
(3)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体系建设。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建设、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和应急救护演练计划是否完善。
(4)用水、用电、用气安全。主要包括设备与用电功率是否匹配,是否存在私拉私接电线、管线破损、插线板串联等问题。
(5)实验室安全检查落实情况。主要包括安全检查记录、危险实验物品专项检查记录、实验室准入制度落实情况、气瓶的管理台账、仪器设备管理台账等。
四、强化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
各单位要利用新学期开学的契机,根据本单位学科特点和实验室具体情况,在教师和学生中广泛开展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。各单位应要求承担实践(实验)课程的教师将实验室安全教育列入“开学第一课”教学内容,并根据所开展的实验和使用的仪器设备进行个性化、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。
附件: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3)》
泉州信息工程学院
教务处
2024年2月23日